3拉链头 PRODUCTS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6-21 18:18:56 |   作者: 3拉链头

  在全国各族人民欢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期间,各种各样的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爱国主义热情。参加国旗升挂仪式、集体活动使用国旗、自发使用国旗庆祝等,成为人类抒发爱国情感的重要方式之一。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回收处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尊重和爱护国旗,依法使用国旗。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旗升挂、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升挂、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的,要责成相关的单位迅速更换和纠正。

  三、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的回收,按照单位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由本单位机关党委或工会负责;学校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农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其他组织和社区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四、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回收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单位集中放置,定期统一处理。处理时应注重环保和循环利用,可根据材质采用不一样方式。

  五、集中处理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据情况举行庄严的仪式,作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普及国旗知识、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六、各地要建立健全对国旗升挂、使用、回收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工商、质检、环保、市容和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国旗制作、销售、升挂、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察觉缺陷,及时依法处理。

  七、宣传、教育、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国旗知识,逐步的提升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国旗意识,引导人们养成尊重、爱护和正确使用国旗的良好习惯。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采取不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八、近期,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对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进行一次回收处理。今后,重要节庆日、重大活动,以及日常生活中国旗回收处理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各地各部门可根据真实的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同类产品

【48812】拉链头拉链配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48812】拉链头拉链配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查看详情

【48812】拉链头拉链配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024年拉链市场行情分析与趋势预测

2024年拉链市场行情分析与趋势预测

查看详情

2024年拉链市场行情分析与趋势预测

【48812】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812】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详情

【48812】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812】山东省质监局检查背提包2批次产品 合格率为100%

【48812】山东省质监局检查背提包2批次产品 合格率为100%

查看详情

【48812】山东省质监局检查背提包2批次产品 合格率为100%

首页 产品 质量控制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