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7-05 00:34:44 | 作者: 尼龙拉链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ZARA旗下飒拉服饰(上海)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悉,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飒拉服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飒拉服饰”)涉嫌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服装。2021年8月11日该局立案调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总处〔2021〕3号)显示,经查,飒拉服饰销售的3款货号为 8574/415/800、8281/487/800、9252/405/800 的裤子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依据产品明示标准 FZ/T 81007-2012《单、夹服装》检验,耐摩擦色牢度/(级)项目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据悉,色牢度是指染色纺织品在使用或加工处理的过程中,纺织品上的染料经受各种各样的因素作用(如日晒、水洗、汗浸、摩擦、唾液等)在不同程度上能保持其原来色泽的性能。色牢度差的服装,在使用的过程中,染料容易脱落和褪色,影响美观,且脱落的染料分子或重金属离子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们的身体吸收而危害健康。面料生产企业在对面料染色时使用了劣质染料、染色后水洗不充分或者后整理不到位等,都可能会引起面料的色牢度不合格,而服装生产企业采购面料时如未对面料色牢度按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做严格把关,则有几率会使服装成品的色牢度不合格。
该处罚书指出,飒拉服饰自2021年4月至5月止,购进上述3款不合格的裤子共计64条,已全部销售。上述产品违法来得到的8593.03元。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2021年11月29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飒拉服饰作出如下处罚:责令停止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服装;罚款24204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8593.03元。
天眼查多个方面数据显示,飒拉服饰成立于2014年,由(ZARA HOLDING B.V.)100%持股。主要经营男装、女装、童装、婴儿装、内衣、服饰、家用饰品、针纺织品、服装面料及辅料、化妆品及相关用品、皮革制品、手表、人造首饰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多个方面数据显示,飒拉服饰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于2020年9月10日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来得到的2.181547万元,罚款6.1447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ZARA(飒拉)是1975年设立于西班牙隶属Inditex集团(股票代码ITX)旗下的一个子公司,既是服装品牌也是专营ZARA品牌服装的连锁零售品牌。ZARA是全球排名第三、西班牙排名第一的服装商,在87个国家内设立超过两千多家的服装连锁店。
广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7日公布的《2021年广州市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2批次ZARA(标称)牛仔裤子(水洗产品)(货号:5252/700/405;6987/660/400)均被检出耐湿摩擦色牢度项目不合格。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3日发布的《2019年流通领域太阳镜质量抽检不合格情况表》显示,ZARA太阳镜被检出光透射比相对偏差;标志项目不合格。
2018年3月15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的2018年流通领域冬季服装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为,2批次ZARA(标称)裤子被检出耐摩擦色牢度项目不合格。
此外,近期还有不少消费者投诉该品牌,涉及产品质量上的问题、虚标价格、欺诈消费者等。例如,2021年11月21日,有消费的人在某投诉反馈平台上反映,“11月11日在zara天猫旗舰店购买了一双童鞋,15日发现鞋子掉色十分严重,立即找客服协商换货,客服回复只退不换!这是什么霸王条款?双11本来价格实惠还有优惠券,我为何需要退款再花高价钱买一样的鞋子?还是你们zara双11优惠的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商品?我也是奇怪了,我闺女百分之95(九十五)以上的衣服鞋子在你们实体店买的,都没问题,一到旗舰店就全是问题!难道你们就是坑线上消费者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