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6-12 04:43:56 | 作者: 新闻中心
2022年5月7日,定州市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验测试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核酸检验测试阳性人员。经复核诊断,其中确定诊出的病例1例(普通型),无症状感染的人1例,现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4月29日,上午到号头庄乡供销社上班,中午到淘气米厂买酒后返回供销社,下午到圆圆理发店理发,晚上在供销社休息无外出。
4月30日,上午上班,中午到号头庄村杨杨饭店买鱼后返回,傍晚下班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5月2日,早上到号头庄乡吕家庄村送化肥,然后到乡卫生院采集核酸,后返回单位上班,下午到丰元农资公司第二门市部、生产公司第五门市部购物,途中在南城区尹家庄兴华加油站加油(未下车),晚上返回家后无外出。
5月4日,上午到号头庄乡马家庄村买农药,后到号头庄卫生院询问核酸检验测试情况,返回家后无外出。
病例10:系外省市某确定诊出的病例关联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定诊出的病例(普通型)。病例7的外孙,行动轨迹与其一致。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及活动地点与上述病例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属乡镇(街道)、所在村(社区)报告,经研判后,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如实陈述活动轨迹或接触情况,主动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验测试等各项防控措施。如有故意隐瞒、漏报,延误疫情处置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对应法律责任。
二、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三、希望广大群众重视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努力配合定州市疫情防控工作。